关于开展2025年度房建、市政类、水利类、公路类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复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1  发布者:何振阳  浏览次数:162

各合作资源库企业:

根据集团会议精神及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合作资源库自2026年度开始采取动态入库方式,优胜劣汰。现就2025年度房建、市政类、水利类、公路类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原2025年度房建、市政类、水利类、公路类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企业。

二、复核工作要求

(一)通用要求(我单位自行复核,无需提供)

1. 和县资质内入库建筑业企业(和县规上建筑企业);

2. 具有“劳务分包”经营范围与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无不良行为(申请入库起近2年以来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诚信等级B级及以下、有生产安全质量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受到环保、卫生、治安、消防等部门的重大处罚、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房建、市政类合作库复核工作要求

1. A库复核工作要求

须提供2025年1月-12月所属期内税务部门100万元以上(含)纳税证明

2. B库复核工作要求

须提供2025年1月-12月所属期内税务部门20万元以上(含)纳税证明

)水利类合作库复核工作要求

1. 2025年度以“和县本地纳税达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申请入库的原水利类合作库企业,本次须提供2025年1月-12月所属期内税务部门100万元以上(含)纳税证明。

2. 2025年度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AA”等级及以上(含AA)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市场行为分80分以上(不含80分)且在有效期内”申请入库的原水利类合作库企业,本次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AAA”等级及以上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市场行为分85分以上(不含85分)且在有效期内”或“2025年1月-12月所属期内税务部门100万元以上(含)纳税证明”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业绩”。

3. 2025年度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业绩”申请入库的原水利类合作库企业,本次不再核验,无需提供材料

)公路类合作库复核工作要求

1. 2025年度以“和县本地纳税达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申请入库的原公路类合作库企业,本次须提供2025年1月-12月所属期内税务部门100万元以上(含)纳税证明。

2. 2025年度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业绩”申请入库的原公路类合作库企业,本次不再核验,无需提供材料

三、复核时间安排及材料递交

参加复核企业应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9日,对照以上复核工作要求,按照原入库类别分别提供材料,逾期未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 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每年重新核定一次,优胜劣汰。

2. 不满足上述复核工作要求的或者逾期未提交的,将被移出当年度合作资源库

五、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汪涛     联系电话:18119940394

联系地址:和州城建集团办公楼(和县历阳镇团塘路145号桃花坞二小区东门)综合部101室

 

附件1  承诺函.docx

附件2  纳税证明.docx

附件3  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docx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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