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邀请集团房建、市政类、水利类、公路类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入库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1  发布者:何振阳  浏览次数:125

为进一步擦亮我县“中国建筑之乡”名片,助力全县建筑业支柱产业整体发展,集团立足于县内建筑业企业形成优势互补,特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邀请满足条件的建筑企业加入我集团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一、合作资源库情况

和州城建集团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3个(房建、市政类、水利类和公路类),其中房建、市政类合作库分设A、B库,水利类和公路类合作库不设A、B库。

原2025年度房建、市政类、水利类、公路类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企业,无需重新申请入库,已入库企业将采取按年度进行动态查验1次,具体查验方式将另行通知。

二、入库要求

1. 和县资质内入库建筑业企业(和县规上建筑企业);

2. 具有“劳务分包”经营范围与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无不良行为(申请入库起近2年以来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诚信等级B级及以下、有生产安全质量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受到环保、卫生、治安、消防等部门的重大处罚、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三、各合作库分类准入条件

申请入库企业满足入库要求后,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准入条件依次分类申请入库。

(一)房建、市政类合作库准入条件

1. A库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B库不可同时加入)

⑴. 具有房建或市政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且申请入库上年度或当年度在和县本地纳税达100万元以上(含)(须提供税务部门纳税证明);

⑵. 申请入库上年度或当年度在和县有建筑业产值产生(该数据需和县住建局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确认)。

2. B库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A库不可同时加入)

⑴. 具有房建或市政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且申请入库上年度或当年度在和县本地纳税达20万元以上(含)(须提供税务部门纳税证明);

⑵. 申请入库上年度或当年度在和县有建筑业产值产生(该数据需和县住建局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确认)。

(二)水利类合作库准入条件(除以下第1条必须单独满足外,其他满足任意1条即可)

⑴.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⑵. 申请入库当月企业具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AAA”等级及以上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市场行为分85分以上(不含85分)且在有效期内的直接入库;

⑶. 申请入库上年度或当年度在和县本地纳税达100万元以上(含)(须提供税务部门纳税证明);

⑷.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业绩。 

(三)公路类合作库准入条件(除以下第1条必须单独满足外,其他满足任意1条即可)

⑴.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⑵. 申请入库当月企业具备全国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近两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B”等级及以上(含B级)的直接入库;

⑶. 申请入库上年度或当年度在和县本地纳税达100万元以上(含)(须提供税务部门纳税证明);

⑷.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业绩。 

四、申请入库流程

步骤1:申请企业登陆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hzcsjs.cn/)中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入库公告;

步骤2:申请企业按照公告入库要求制作并现场提交申请资料;

步骤3:集团审核部门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现场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步骤4:对于资料不齐全、不清晰的申请企业,集团审核部门通过电话告知缺少资料清单,申请企业需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资料进行重新提交,超出时间的将不予接收;

步骤5: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报请集团研究通过准予纳入和州城建集团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

五、申请形式及申请资料的制作、递交和接收

(一)入库受理采取动态审核方式,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准入条件依次分类填写入库申请文件(附件1:房建市政类A库、附件2:房建市政类B库、附件3:水利类、附件4:公路类),入库采用符合性通过方式,审核合格的企业将会收到正式通知,审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请入库资料详见附件在报名阶段只接受现场提交,不接收其他方式提交的申请资料。

(三)申请资料详见附件的制作要求:按公告的要求制作,将申请资料制作完成后(涉及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证明需税务部门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水利、公路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网站链接、施工总承包合同原件,信用评价需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资质内入库建筑业企业及产值需县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盖章确认)打印并装订成册,每个大类别合作库申请资料制成1个申请资料,如申请加入多个合作库房建市政类、水利类、公路类,申请资料分别进行制作

(四)申请资料的接收。申请企业现场提交申请资料后,我公司将现场予以接收,申请企业材料中预留的企业联系人手机号码请保持畅通,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

(五)申请企业请按照公告及附件格式相关要求进行递交申请资料,未按要求提交、逾期提交的补充申请资料,将不予接收。

六、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每年重新核定一次,优胜劣汰,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吸纳新的合作单位。

(二)响应受邀请入库建筑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邀请(或不作响应)的或在合作库期间退出和县资质内入库建筑业企业(和县规上建筑企业)的将被移出当年度合作资源库。

(三)入库企业投标经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清除出库并处以该投标项目工程价款总额的2%罚款,并移交县直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七、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汪涛     联系电话:18119940394

联系地址:和州城建集团办公楼(和县历阳镇团塘路145号桃花坞二小区东门)综合部101室

附件1: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入库申请文件(房建、市政类A库).docx

附件2: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入库申请文件(房建、市政类B库).docx

附件3: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入库申请文件(水利类).docx

附件4: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企业合作资源库入库申请文件(公路类).docx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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