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绿色梵谷广场(万达广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5  发布者:何振阳  浏览次数:333

项目名称

和县绿色梵谷广场(万达广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

HXTD-2025-019

标段名称

和县绿色梵谷广场(万达广场)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标段编号

HXTD-2025-019

招标人

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

114131012.35元

代理机构

安徽恒信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香格里拉小区西大门北侧,胡石杭18156528448

开标时间

2025/8/14

9:00:00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

名称

马鞍山市新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太阳河路黄庄门面房(自东向西第9间)

投标价(元)/费率(%)

96666669.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王明飞(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1342023202402614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石杭,18156528448)。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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